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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工作

发布日期:2010-07-18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实现“对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治理和整合”与“保留的搅拌站必须达到绿色生产标准”的目标,促进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满足北京市城乡建设的需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共同开展2010年混凝土搅拌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搅拌站全部实现绿色生产。重点是建立搅拌站企业内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在各搅拌站粉料仓、搅拌机系统全封闭和配备除尘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砂石料场和上料点实行全封闭改造,对搅拌站场内地面进行硬化,提高降尘与洗车用水的回收与重复利用率。组织各搅拌站按照绿色生产标准进行技术改造和管理制度完善,并进行达标考核。

  二是压缩超过市场需求的部分生产能力。在2012年年底前把全市的搅拌站减少到135个左右,减少幅度为33.2%.其中重点减少朝阳区、丰台区等近郊区的搅拌站数量,多数远郊区县在2012年前,除建材工业园区内原有搅拌站扩充生产能力外,也要停止新建搅拌站。

  三是停产与城市发展产生矛盾并严重污染环境的搅拌站。位于四环路附近、重点空气质量保障区内(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周边9平方公里)的搅拌站和群众反复投诉的搅拌站要最先停产。

  四是提升行业的发展水平。在北京市搅拌站生产能力和空间布局调整时,鼓励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预拌混凝土企业集团,提高预拌混凝土行业的集中度和实力。到2012年,北京市搅拌站的平均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混凝土60万立方米,基本上采用大于2立方米的搅拌机。全市争取形成若干个年产 1000万立方米的预拌混凝土供应集团。

  五是完善搅拌站的市场监管。不符合北京市搅拌站发展规划的搅拌站不能建设,达不到搅拌站资质条件的搅拌站不得生产,无资质的搅拌站予以取缔。加强搅拌站的生产质量、预拌混凝土的价格调控和结算管理。

  北京市将对混凝土搅拌站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治理整合。一是体制创新,完善搅拌站监管的体制机制;二是制定北京市各区县搅拌站治理整合工作规划;三是组织绿色达标考核,不达标不能生产;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取缔非法搅拌站;五是结合项目开发和土地储备实施停产搅拌站补偿。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