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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渠县一企业违规生产混凝土排水管

发布日期:2010-04-25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渠县质监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巡查时,在天星镇发现一混凝土排水管生产企业,5名工人正在组织生产,地上堆满了刚生产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经查,已生产各种不同型号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35根,货值17300元,进一步调查核实得知,该厂未取得混凝土排水管的生产许可证,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之规定。

  对此,渠县质监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厂停止生产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对该厂生产的产品以及使用的生产设备予以异地封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