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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对混凝土车辆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6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 《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省政府 121 号令)、《关于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市区通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建 (2004)58号) 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 》(郑散字〔2010〕03号) 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混凝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确实掌握我市混凝土车辆的准确信息,做好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登记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混凝土生产企业于 5 月 15 日前 依据相关规定将所属混凝土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报送至我办,对此次没有登记的车辆将不再办理车辆通行证登记手续(新入户车辆除外)。 

  二、各混凝土生产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对所属混凝土车辆加装 GPS 、前置式后视镜和转向蜂鸣器。 

  联系人:黄书品    李   湛 

  电   话: 67188947

  郑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