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9月22日,菏泽召开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暨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市区各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菏泽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菏泽市领导刘金俊、梁抗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增强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合力抓好城市“禁现”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具体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以前,南外环路以北、日东高速路以南、上海路以西、城西水库西二路以东的区域内,所有工业民用建筑和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2012年1月1日以后的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具体范围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再作调整。其上述范围内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由市、牡丹区和市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在管理程序上分头把关,工程监管上由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做好禁止现场搅拌、加快推广预拌混凝土工作。
会上,相关单位和企业代表做了做了表态发言,菏泽市建设局局长王乃光做大会动员及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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