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3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产品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产品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征求意见稿)寄送至各相关单位和专家,请对该稿内容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0年5月15日前回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如下地址: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 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 编:100013
收件人:戎君明
电 话:(010)84287877 13601196518
传 真:(010)84273077
E-mail:rongjunming@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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