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出台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近日,记者从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获悉,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上饶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办法》规定,3月1日始,上饶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新开工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县(市)城区规划区规划范围内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散装水泥使用量必须达到水泥总量的80%以上。
据该办负责人介绍,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根据《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饶市政府出台了本《办法》。除上述规定外,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特种水泥且本市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施工现场50公里以内没有散装水泥供应的或者30公里以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无法到达工地现场的;水泥使用总量不超过30吨的;工程建设项目混凝土累计使用总量在500立方米以下或者一次性使用混凝土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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