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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兰州建筑混凝土涨价真相

发布日期:2008-06-2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兰州混凝土协会串通涨价 

  5月26日,兰州市各大施工单位向省建设厅反映,兰州市混凝土有串通涨价之嫌。6月18日,省物价局宣布了对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协会统一调整混凝土价格予以处罚,并责令其撤销“涨价”文件。这是省物价局首次就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做出的处罚决定。

  今年3月份以前,兰州市场上销售的建筑企业常用的C30混凝土价格为每立方米290元。从3月份开始,由于水泥价格不断上涨,商品混凝土价格也不断上涨,截至6月初已经达到340元每立方米的高价。对于340元这一高价,兰州市一建筑商陈瑞文(化名)说:“这完全是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一手操纵的。”

  陈瑞文告诉记者,今年3月5日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召集会员单位开会协商后,将混凝土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了50元。5月20日,该协会再次将混凝土销售价格上调40元,短短两个月内混凝土的价格上调了31%。

建筑商对涨价表示无法接受

  “我们真的不能接受这种涨价方式,像这样由行业协会协调,让协会成员参加,讨论统一涨价的行为是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的。而且,我们和混凝土企业是签了供货合同的,原来签订的混凝土还未供完,现在送来一张通知,就让我们按照新价格执行,这完全不合乎常理,怎么能让人接受?”

  陈瑞文还分别拿出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发出的002、003、004号通知给记者看,在002、004号文件上记者看到,通知上面要求自开始执行后,已供混凝土和已办理结算的项目不再调整,已签合同和未完工程接通知后混凝土生产企业和需方单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而作为002号的补充文件,003号文件上却要求,会员单位对涨价前已签订了合同且正在供应的工程项目,还未办理结算的,在接到涨价通知后,按新发布的价格执行,如果混凝土需方企业一味坚持原合同条款价格,对混凝土价格不予调整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可停止该项目的混凝土供应,双方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任何混凝土会员单位未经原混凝土供应企业的同意,不得私自供应该项目混凝土,违反者协会将予以重罚。

  陈瑞文告诉记者:“对我们建筑商来说,混凝土生产企业作为供货方,我们是不应该得罪的,可是现在他们串通起来哄抬混凝土价格,这种做法实在太过分了。但现在兰州总共有12家混凝土生产企业,11家是他们协会的会员单位,一旦打起官司来,他们同气连枝,相信别的混凝土生产企业也不会给我们供混凝土,我们只有长期停工,这样损失就更大,所以我们只能接受340元这一价格。”


混凝土公司和协会的不同说法

  对于代表建筑商利益的陈瑞文所说的情况,混凝土公司和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的会员单位、兰州祁连山汉邦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销售部的工作人员认为,水泥、沙石涨价是导致混凝土涨价的主要原因。这位工作人员说:“在今年3月份之前,水泥的价格是每吨290元,但是到了6月份水泥的价格已经涨到了390元,每吨涨了100元。这对我们生产企业来说成本就提高了很多,加上混凝土纳税转到国税之后税额翻倍,为了能够保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经过核算成本,分别在3月初和5月中旬进行了两次提价。这两次提价都是在协会发出涨价通知之前进行的,是我们公司的自主行为,和协会没有关系。”

  6月21日下午,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法定代表人以及常务副会长金俊山告诉记者:“协会的这次涨价不是串通行为,是由政府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单位领导,根据市场行情反复测算确定的价格。2008年第一季度发布的《兰州工程造价信息》中也对此价格进行了发布。同时,混凝土协会以文件形式向会员单位及需方单位进行了发布。”

  金俊山表示,3月5日下发的002号通知中规定的最低限价340元,是各企业经过核算后制定的保本价,企业在这个价格上只能获得微利。而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第一季度发出的《兰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混凝土的价格也是340元,通知中混凝土的价格并没有高出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而5月20日下发的004号通知将混凝土价格上调40元,实际上在公布这个价格以前,很多公司已经进行了自主调价,下发通知的目的是给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混凝土价格发布的参考,让建筑商在混凝土结算时有个利润空间。


混凝土的成本究竟是多少?

  那么,最低限价的成本是如何核算的呢?金俊山给出了一份C30混凝土兰州地区成本单价。以42.5级水泥为例:一立方米混凝土需要0.34吨水泥,单价是每吨390元,折合成本132.60元;需要砂石料1.3方,单价65元,折合成本84.50元;需要粉煤灰0.068吨,单价每吨80元,折合成本5.44元;减水剂含量为0.0102吨,单价是每吨3200元,折合成本32.64元。还有每立方米混凝土需水电费8元、人工费10元、运费40元、泵送费30元,合计343.18元,再加上6.6%的税金22.65元,总共365.83元。此外,还有设备的折旧费,计算方法是2000万的设备,年产20万吨混凝土,10年折旧分摊每立方米10元,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费5元;管理费5元,最后成本总共385.83元。

  按这种方法算出的成本实际上超出了最低限价的成本,为什么混凝土生产企业还要以380元的价格向外出售呢?金俊山告诉记者,因为兰州市场泵送设备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是企业自己所有,这两项的利润空间自己可以节省,因此在这两项的成本上,就可以节省将近40元钱,因此协会将380元作为了最低限价标准。


涨价风波背后的真相

  对金俊山给出的这份成本单价,记者专门请从事工程预算、造价工作30年的蔡先生进行了鉴定。蔡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水泥每公斤的单价已经不止0.39元,有些地方已经达到了0.43元,其他原材料价格符合实际情况。因此,金俊山给出的成本单价符合现在的市场现状。

  既然混凝土的价格相对于成本来说并不是高价,为什么建筑商会对此叫苦不迭呢?金俊山说:“那是因为在付款方式上,建筑商和混凝土企业发生了矛盾。以前,混凝土企业都是以垫资的形式向建筑商供应混凝土,但是建筑商却经常拖欠货款,原混凝土企业因欠款停止供货后,建设商又会找另一家混凝土企业垫资继续欠款拉运混凝土,最终导致的结果是11家会员企业目前有5亿元的外债要不回来。”

  金俊山说:“从前我们用的水泥、砂石料也可以先拉货后付款,但是现在水泥和砂石料都必须付现款,也就是给多少钱拉多少货。这样就导致我们没有办法继续以垫资的形式向建筑商提供混凝土,我们也开始实行付现款的方式来和建筑商进行结算。但是建筑商在工程初期是以垫资形式承包工程,因此建筑商也就没有办法支付混凝土企业的货款,工程因此受影响,建筑商就要给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矛盾也就此产生了,所以建筑商将矛头对准了混凝土生产企业。”

  对于金俊山的这一说法,记者始终没有得到建筑商陈瑞文的证实。

协会:又一次成为涨价的舵手

  对此,有关专家也给出了看法,他们认为涨价不是不可以,其最根本的理由确实是成本提高,必须在有力监督之下才能进行,而不是由行业协会“自说自话”,毕竟,行业协会不是涨价协会。

  有关律师指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兰州预拌混凝土协会是一个企业团体,为此它“进行三轮价格协调”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第4条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目前,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已经接到了甘肃省物价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除责令该协会撤销“涨价”文件外,还处罚款2万元。对罚款决定,“协会各会员企业都觉得不妥,因此协会决定申请复议”。

  省物价局法规处鲁处长说:“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得混凝土成本增加,企业为了缓解涨价压力而提高产品价格,这种行为本无可厚非,也是符合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的。但像这样由行业协会协商,协会内成员企业参加,讨论统一涨价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更损害消费者权益,因此我们对其进行了处罚。”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