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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召开审查会

发布日期:2009-12-1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承担了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修订任务。2009年1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在陕西省西安市组织召开了《规程》送审稿审查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派员参加,并对《规程》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杨兆民副院长和编制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审查专家听取了标准主编人对本标准的修编过程、主要内容及编制依据所作的全面介绍,对标准送审稿逐章逐条地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

  1、编制组提供审查的技术资料齐全,标准编写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规定。

  2、该《规程》修订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1)送审稿补充和完善了原《规程》的内容,体现了砌筑砂浆科技发展的方向,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

  (2)提出了水泥粉煤灰砂浆和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设计方法;

  (3)增加了砌筑砂浆保水率、抗冻性能要求,取消了分层度指标,采用表观密度值对砂浆配合比进行校正,对保水增稠材料和外加剂在砂浆中的应用作出了规定,使砂浆配合比设计更趋科学合理;

  3、《规程》提出的配合比设计方法先进可靠、可操作性强,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二)

  审查专家对《规程》送审稿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1、应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条文说明内容;

  2、将砂浆试配强度计算公式修改为:fm,0=k×f2;

  3、建议不设强制性条文;

  4、其他修改意见详见附件二。

  (三)

  审查专家对《规程》送审稿无意见分歧,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会议要求编制组根据审查会议的意见,对送审稿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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