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一级 | 二级 | ||
比表面积,m2/kg | ≥400 | |||
含水量,% | ≤1.0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 ≤1.0 | |||
活性指数,% | 7d | ≥65 | ≥55 | |
28d | ≥80 | ≥65 | ||
流动度比,% | ≥90 | |||
压蒸安定性 | 合格 | |||
项 目 | 指标 |
颗粒级配 | 符合 GB/T 14684-2001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 ≤1.0 |
金属铁含量,% | ≤1.0 |
压蒸安定性,% | 试件表面无鼓包,无裂痕,无脱落、无粉化且膨胀率≤0.80 |
放射性 | 内照射≤1.0 |
外照射≤1.0 |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检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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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组批规则
按相同厂家、相同规格每600 t为一批,不足600 t亦为一批。
7.2.4 判定规则
7.2.4.1各项性能指标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第5章的要求。
7.2.4.2 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该项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判该批产品合格,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8 产品的储存、包装、标志、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8.1 钢渣粉
按GB/T 20491-2006的规定进行。
8.2 钢渣砂
8.2.1 包装
8.2.1.1 钢渣砂可袋装散装。每袋净含量不应少于其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应少于标志质量总和。
8.2.1.2 钢渣砂包装袋应符合GB9774的规定。
8.2.2 标志
袋装钢渣砂包装上应有标志标明产品名称、标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单位、地址和电话。若采用小包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8.2.3 储存
钢渣砂应按厂家、规格分别堆放,防止人为碾压及混料。
8.2.4 运输
运输时,应清扫运输设备,采取措施防止杂物混入,应有必要的防遗洒措施,严禁污染环境。
8.2.5 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a) 产品名称、规格;
b) 生产日期或批号、供货数量、生产单位及联系方式。
c) 出厂检验结果及执行标准编号;
d) 质量证明书编号及发放日期;
e) 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泡沫混凝土砌块用钢渣砂压蒸安定性测定方法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泡沫混凝土砌块用钢渣砂压蒸安定性测定方法。
A.2 仪器设备
A.2.1 25mm×25mm×280mm试模、钉头、捣棒和比长仪
符合JC/T 603的要求。
A.2.2 水泥胶砂搅拌机
符合JC/T681的要求。
A.2.3 沸煮箱
符合GB 1346的要求。
A.2.4压蒸釜
符合GB/T 750的要求。
A.3 试样
A.3.1 水泥
符合GB 8076规定的基准水泥。
A.3.2 钢渣砂
A.3.2.1 钢渣砂取样按6.2.1进行。
A.3.2.2 将钢渣砂样品烘干后经4.75mm、2.36mm、1.18mm、600?m、300?m、150?m的方孔筛筛分,筛分方法按GB/T 14684-2001的规定进行。
A.3.2.3 将筛分后的各粒级钢渣颗粒按表A.1中的粒度分布进行调整。若钢渣砂样品最大粒度小于2.36mm,粒度分布应满足表A.1中钢渣砂试样最大粒径以下粒度分布的要求。
A.3.2.4 称取满足表A.1颗粒级配要求的试样约1500g。
表 A.1 钢渣砂颗粒级配
方筛孔 | 4.75 mm | 2.36 mm | 1.18 mm | 600µm | 300µm | 150µm |
累计筛余/% | 0 | 10 | 35 | 60 | 85 | 100 |
A.4试验条件
成型试验室温度应保持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湿气养护箱应保持20℃±1℃,相对湿度应不低于90%。
试件长度测量应在成型试验室里进行,比长仪和校正杆都应与试验室的温度一致。
A.5 试验步骤
A.5.1 试件的成型
A.5.1.1 试模的准备:试验前在试模内涂上一薄层机油,并将钉头装入模槽两端的圆孔内,注意钉头外露部分不要沾染机油。
A.5.1.2 制作试件用的砂浆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A.5.1.2.1 水泥与钢渣砂质量比为1:2.25。每组三条试件,共需水泥440g,钢渣砂990g;
A.5.1.2.2 砂浆用水量按GB2419确定,但跳桌跳动次数改为10次,流动度应控制在105mm~120mm。
A.5.1.3 试件的制作
成型前24h,将试验所用材料(基准水泥、钢渣砂、拌合用水等)放入成型试验室中;
A.5.1.3.1钢渣砂浆制备:先将称好的水泥、钢渣倒入搅拌锅内,开动搅拌机。拌合5s后,徐徐加水,20s~30s加完,自动开机器搅拌120s。将粘在叶片上的料刮下,取下搅拌锅;
A.5.1.3.2 砂浆分二层装入试模内,每层捣40次,测头周围应捣实,浇捣完毕后用镘刀刮去多余砂浆,抹平表面。
A.5.1.3.3 试件放入湿气养护箱中养护至成型后24h脱模,并标明测定方向及编号。
A.5.2 试件的沸煮
A.5.2.1 试件初长的测量:试件脱模后即测其初长。测量前要用校正杆校正比长仪百分表零读数,测量完毕也要核对零读数,如有变动,试件应重新测量。
试件在测长前应将钉头擦干净,为减少误差,试件在比长仪中的上下位置在每次测量时应保持一致,读数前应左右旋转,待百分表指针稳定时读数(L0),读数记录精确至0.01mm。
A.5.2.2 调整好沸煮箱内的水位,使能保证在整个沸煮过程中都超过试件,不需中途添补试验用水,同时又能保证在30min±5min内升至沸腾。
A.5.2.3 将测完初长的试件平放在沸煮箱的试架上,在30min±5min内加热至沸并恒沸180min±5min。
A.5.2.4 沸煮结束后,立即放掉沸煮箱中的热水,打开箱盖,待箱体冷却至室温,取出试件。
A.5.3 试件的压蒸
A.5.3.1 沸煮后的试件应在四天内完成压蒸。试件在沸煮后压蒸前这段时间里应放在20℃±2℃的水中养护。
压蒸前将试件在室温下放在试件支架上。试件间应留有间隙。为了保证压蒸时压蒸釜内始终保持饱和水蒸气压,必须加入足量的蒸馏水,加入量一般为锅容积的7%~10%,但试件应不接触水面。
A.5.3.2 在加热初期应打开放汽阀,让釜内空气排出直至看见有蒸汽放出后关闭,接着提高釜内温度,使其从加热开始经45min~75min达到表压2.0MPa±0.05MPa,在该压力下保持3h后切断电源,让压蒸釜在90min内冷却至釜内压力低于0.1MPa。然后微开放汽阀排出釜内剩余蒸汽。压蒸釜内的操作应严格按GB/T 750-1992中附录B(补充件)进行。
A.5.3.3 打开压蒸釜,取出试件立即置于90℃以上的热水中,然后在热水中均匀地注入冷水,在15min内使水温降至20℃±2℃,注入水时不要直接冲向试件表面。再经15min取出试件擦净,按本标准A.5.2.1的方法测长(L1)。如发现试件表面鼓包、裂痕、脱落、粉化应作记录。 A.6 结果计算与评定 A.6.1 结果计算 试件压蒸膨胀率按式(A.1)计算: ……………………………………(A.1) 式中: LA——试件压蒸膨胀率,%; L——试件有效长度,250mm; L0——试件脱模后的初长读数,mm; L1——试件压蒸后长度读数,mm。 钢渣砂浆试件的膨胀率以百分数表示,压蒸膨胀率取3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试验结果精确至0.01%,数值按GB/T8170修约;当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压蒸膨胀率值超过0.80%时,取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