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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38个砂场被停产、限时整改

发布日期:2020-05-3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福建省东山县召开砂石经营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以便做好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源头治理,规范砂石经营场所管理。

县领导要求,坚决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行为;加强监督执法,对于打击不力、属地管理不严等实施问责制度,对于幕后的保护伞、指挥者坚决给予严厉打击;充分发挥各个岗位的职能作用,力促东山县打击盗采海砂工作出成效,全力保障东山的绿水青山。

东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汉池指出盗采海砂是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整治工作必须重拳出击、彻查彻治,对于胆敢冲撞法律底线的人员,要依法从严查处;要加强对盗采海砂、违法沙场、非法囤放点、砂石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加大协查力度,多措并举,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开采、偷挖、侵占、买卖砂石;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借助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打击盗采海砂行为的高压态势。

整治内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施关停、整改时限

对于占用耕地和林地的经营场及生态红线的经营场所,均属关闭对象。

针对位于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的砂石经营场所一律退至50米外,同时须对退出的地块实施复垦或绿化;针对位于高速可视区内的砂石经营场所,要求周边进行绿化,形成遮挡。上述对象在通过整改验收,并按第二阶段治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经营。

第二阶段规范手续

对于第一阶段取缔对象外的砂石经营场所,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经营。期满后在政策允许且经审核合格后,可继续经营。具体要求如下:

1.由洗砂场、碎石加工厂、堆砂场所在的镇、村提供同意该场地可用于洗砂、碎石加工或堆砂的规划意见。

2.洗砂场、碎石加工厂业主应到发改部门申报项目备案。

3.洗砂场、碎石加工厂业主应向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4.洗砂场、碎石加工厂、堆砂场业主应取得市场管理部门批准的工商营业执照。

5.洗砂场、碎石加工厂、堆砂场业主应取得自然资源局的用地手续。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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