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
《通知》提出,对符合绿色矿山创建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做到应建必建,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陕西全省应建绿色矿山入库率达到20%的目标。《通知》明确了应建矿山范围。规定矿山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少于3年的新建矿山和大中型生产矿山属于应建矿山,要对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行业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从改善矿区环境,优化资源开发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节能减排,推进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建设入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与企业形象。《通知》提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按照“应建必建”“成熟一批、储备一批、报送一批”的思路,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开展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同时下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创建库管理与入库指南》,出台激励措施,对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的企业,可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享受各类绿色矿山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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