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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督导陕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05-15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11至15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陈大勇带队,对陕西省黄河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与沿黄各县区县级河长及水利部门负责人座谈,重点督导各级压实采砂管理和专项整治责任,研究解决采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副厅长魏小抗与陈大勇一行进行了交流,副巡视员李新华参加并主持召开了督导调研组与省、西安市、渭南市的座谈会。

督导组一行先后检查了榆林市府谷县、神木市、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延安市延川县、宜川县、渭南市临渭区、西安市临潼区等黄河北干流和渭河下游12处采砂区采砂现状、现场公示公告牌设立、采砂管理等情况,详细了解各地采砂许可方式、规模、成本和销路等。在吴堡县、宜川县、省水利厅先后召开三次省、市、县采砂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采砂管理情况汇报及有关意见建议,核对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名单,详细了解黄河大北干流陕西侧及渭河下游采砂管理工作情况。

督导组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道采砂秩序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采砂管理责任人“有名”“有实”。要建立健全河长统一领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要切实抓好黄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确保采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强化督导检查巡查,建立监督机制,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规范合法采砂,确保河道违法违规采砂问题及时发现、准确认定、迅速整改、严肃问责。进一步完善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协同做好采砂管理工作。要积极推行统一开采管理模式,提倡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开采。要坚持“疏堵结合、采禁并重”,实现砂石资源区域统筹,推进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黄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水平,切实维护黄河流域河道采砂秩序,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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