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财政筹集4.4亿元助力矿山环境修复治理。
据介绍,一是统筹中央资金1.7亿元,支持纳入京津冀周边区域和黄河流域的济南等7个市,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重点用于对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可持续发展影响较大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预计可修复废弃矿山面积2268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此外,山东省级财政安排2.7亿元,推动枣庄等7个市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任务,确保实现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开采矿山治理率达到50%、全省“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8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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