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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湖南湘乡市砂石采矿权数量最多不超过15家

发布日期:2020-03-2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3月20日,从湖南省湘乡市砂石土矿专项规划综合评定会上了解到,湘乡市将对现有41家矿山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取缔关闭一批,妥善处置退出一批,规范保留一批。至2020年底,全市砂石采矿权数量最多不超过15家(不含韶峰南方水泥和湘钢白云石矿),砖瓦用页岩采矿权数量最多不超过8家。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砂石土矿绿色发展,根据《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乡市将科学编制《湘乡市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2019—2025)》,对全市现有41家矿山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取缔关闭一批,妥善处置退出一批,规范保留一批,同时对新设砂石土矿设置准入条件。

取缔关闭一批:

对非法开采的坚决予以取缔;

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通过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对保有储量资源已经枯竭,当地矿群纠纷较大的依法予以关闭;

对属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失效的依法予以关闭;

对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建材产品技术标准的矿山,责令停产限期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历史停产多年废弃矿山未履行关闭程序的,重新作出关闭决定,依法予以关闭。

妥善处置退出一批:

对储量资源不足且不具备扩界条件的,2020 年6月30日前限期退出。

规范保留一批:

对储量资源丰富、开采条件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达标,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林业资源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予以保留。同时,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其中新建(含扩界)矿山达标率100%,生产矿山原则上限2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力争至2022年前创建3—5家国家级绿色矿山。

会上,省地质调查院技术人员就专项规划编制原则、矿山关闭退出、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抢抓发展机遇,科学谋划,做好规划审批工作。要严格规范,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工作。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