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砂石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建筑砂石稳定供应,能够确保建筑工程顺利复工开工。2月28日,重庆发布了《重庆市近期建筑砂石保供稳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了六大举措,以保障重庆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后的砂石资源需求。
据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介绍,重庆建筑砂石供应主要有四大来源渠道:建筑砂石矿山、河道采砂、工程建设项目自采自用和市外购买。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后的砂石资源需求,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重庆市近期建筑砂石保供稳价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了针对性的保供稳价措施。
而《方案》共提出六个重大举措,包括全面支持建筑砂石矿山复工复产、加快已投放建筑砂石矿山落地、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砂石自采自用、加强建筑砂石产销监测和价格干预、有效降低砂石运输成本、合理开发利用河砂。
这六大举措施,还对相关的时间、范围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据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介绍,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等29个设置有建筑砂石矿山的区县,按照分类有序的原则,优先支持本辖区内大中型建筑砂石矿山复工复产,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后的砂石资源需求。而巴南区、合川区、铜梁区、武隆区、丰都县等5个区县,全力支持本辖区内大中型建筑砂石矿山尽快复工复产,适当提高库存量,保障主城区建筑砂石需求。
对已投放建筑砂石矿山落地上,已出让成交的48个建筑砂石矿山,由涪陵区、巴南区、合川区等16个属地区县政府负责,今年6月底前解决用地用林和安置搬迁问题,完善有关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已下达采矿权出让计划的35个建筑砂石矿山,由万州区、黔江区、合川区等15个属地区县政府负责,3个月内组织出让交易。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临时采挖砂石资源用于本工程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高速公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每50公里,可在其项目建设用地红线3公里范围内,在符合经批准的临时用地的前提下,设置1个取料场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可在其项目建设用地红线3公里范围内,在符合经批准的临时用地的前提下,设置1个取料场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办理采矿许可证。
同时,依法依规有序实施长江河道砂石开采,加快编制《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探索开展长江航道、码头港池等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加大市外河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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