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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开采砂石收益入国库 珠海市将出台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0-01-06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9年5月,斗门区烟墩山复绿工程项目开山采石违规外销在媒体曝光后,珠海市自然资源系统立即依法查处以山体复绿、土地平基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名义实施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随着建设对砂石土料需求的增大,砂石土市场价格随之飙升,非法采矿和以工程建设名义实施采矿行为呈多发态势,给矿产资源执法和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带来困扰和压力,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砂石土余渣的处置和监管问题尤显突出。

  珠海市重大基建工程或一级土地开发采挖的工程砂石土余渣,以往一般是由市政府以个案形式审批处理,通常以拍卖、评估作价等方式计收砂石土余渣收益后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理。即便如此,珠海市仍有相当部分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的砂石土余渣收益未能缴入国库,有的工程项目虽然采取评估方式计收了砂石土余渣收益,但不一定能体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

  由于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不完善,对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余渣处置没有明确规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不在规划的采矿区范围,无法通过设置采矿权方式实施砂石土资源开采。

  为补齐补强政策漏洞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尽可能化解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之间的矛盾,规范工程建设砂石土余渣管理,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试行)》,于12月19日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通知》规范了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资源的利用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既达到支持建设的目的,同时给有关执法部门支持建设提供政策依据,推动了自然资源行业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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