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西成为全国首个实行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与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简称“四案合一”)的省(区)。
《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区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行合并编制和审查,矿山企业统一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早在2015年,广西实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在此基础上,《通知》将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原来需要分开编制的矿山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3方案合并编制,原有3个方案的核心内容分别独立作为报告的三个章节,并对原有各方案重复的内容进行精简或删减。
广西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实施“四案合一”后,广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实现一本方案管理矿山,打破原有各方案各自为政、部分内容不衔接的局面,大幅提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批效率,推动全区矿产资源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采矿权人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只需要提交1份总体方案,编制方案(报告)的数量从4个精简到1个,减轻了采矿权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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