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全面打响,全省上下坚守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常态执法、管控源头,全力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态势。经过持续努力,目前全省规模型非法采砂基本绝迹,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执法机制进一步深化,重难点交界水域管控得到加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提升站位压实责任、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今年以来,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发展总基调,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进我省水政监察执法工作。
湖北省河道采砂监管,点多面广,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是确保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持续向好的基础。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建立河道采砂长效常治机制,使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制度化、机制化。积极推动,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市州河湖长制考核,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年度评估,倒逼河道采砂管理河湖长制、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及部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明确省、市、县三级河道采砂管理政府行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并予以公告。以《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印发《关于加强采砂船舶集中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砂船舶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织密织牢打击非法采砂监管网。
为强化河道采运砂过程监管,联合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印发通知,对全省境内河道、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的采砂船舶、运砂船舶及运砂车辆,全部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砂石集并中心、水上过驳区、砂场等要实行砂石转运管理单制度。系列制度的落实,有效保证了湖北省河道采砂监管有序、持久进行。
区域联动部门联合、形成强大持久合力
湖北省一直在探索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早在2014年,就与江西、安徽、湖南建立了省际交界水域采砂监管联动机制。
在湖北省市际之间,联合执法机制也全面建立。湖北省长江干流上游江段,武汉、宜昌、荆州、咸宁共同建立了市际边界河段采砂现场监管制度;长江干流下游江段,武汉、黄冈、鄂州、黄石等市间也建立类似制度,每季度开展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汉江流域十堰、襄阳、荆门等城市间和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间,也建立起了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在市县交界水域,实施联合驻守制度,全省已建立联合驻守点27个,破解交界水域河道采砂监管难的问题。
部门联合更加紧密。2018年,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助推部门合作打击非法采砂。省水利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强化合作,打击非法改装采砂船舶行为。2019年,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的通知》,在全省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进一步强化合作,堵塞管理漏洞。
近年来,全省部门间、区域间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已成为常态。今年全省各地多部门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400多次,查获违法采运砂船舶386艘,查处非法采砂案件844件。
常态化监管执法、对非法采砂坚持露头就打
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各级水利部门制定实施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对非法采砂坚持露头就打。在长江、汉江等重点流域,省水利厅先后组织沿线市州开展多部门、多区域系列清江执法行动,对全省1000多公里长江干流和800多公里的汉江干流进行全线巡查。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910人次,开展日常巡查34261次。
强化采砂船舶源头管控。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在水里,源头在船上,抓好采砂船舶源头管控,可大幅提高打击非法采砂监管成效。我省高度重视采砂船舶集中监管工作,各市州结合本地河道采砂管理实际,科学筹划,确定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及监管责任人,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公示公告。目前,全省共设置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83个,集中停靠监管各类采砂船舶610艘。积极消化过剩采砂船舶、清除“三无”采砂船舶,今年以来,全省共拆除“三无”采砂船舶379艘,消化转产本籍采砂船舶56艘,遣返外籍采砂船舶83艘。同时严格落实采砂船舶移动分级管理制度,水利、公安等多部门密切配合,沿线市州全程监督。
积极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对查处的非法采砂案件,按照“两高”关于非法采矿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达到入刑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坚决追究非法采砂人员责任。今年以来,全省共移送办理非法采砂刑事案件86起,有效震慑了违法盗采行为。
有效应对蚂蚁搬家式盗采。针对部分中小河流沿线群众,利用小型农用机具或人工等方式进行盗采,非法囤积、收购、销售河砂现象,我省探索出“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应对方式,逐步破解这一难题。由地方政府全面负责,河湖长挂帅包段,属地乡镇村组责任上肩,水利、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封堵下河通道、严管采运砂车辆、取缔非法洗砂囤砂点、严打非法收购销售等有力措施,有效打击了非法采、洗、囤、销、运等非法采砂行为。
强化规划许可、积极疏解供需矛盾
为缓解砂石供需矛盾,我省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疏堵结合,强化规划许可,保障我省重点工程砂石供应。积极编制汉江中下游干流及东荆河河道采砂规划,试点长江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和三峡库区清淤采砂,督导各地编制修订中小河流采砂规划,目前全省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已基本修订完成。2019年,省级严格依法许可和批准长江河道采砂及弃砂综合利用项目10个,许可采砂及弃砂综合利用总量1237.8万吨,有效缓解了重点工程用砂需求。
补齐采砂管理短板、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为确保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执法装备和队伍执法能力建设。
强化执法装备建设。近年来,我省省级财政投入6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在长江沿线建设33个河道采砂管理执法基地,目前已建造执法船50艘,执法趸船18艘,其余船艇正在建造中,另配置无人机12架。大力加强省管长江、汉江3个河道采砂管理执法基地建设,确保执法“前哨”齐装满员、重装上阵。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河道采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会同省公安厅和长航公安局举办联合执法培训,为提升管理执法工作奠定人才基础。
强化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制了《湖北省重点河段采砂监控与管理信息化可行性研究报告》,河道采砂违法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河道采砂规划与许可项目监管信息系统等相继投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采砂规划、许可、现场监管、违法案件查处等动态管理。
新的一年,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者将继续坚守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找差距、抓落实,不停歇、不止步,持续推进河道采砂监管工作,确保我省河道采砂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 完 >